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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廖克喜
聯(lián)系人:廖克喜? 聯(lián)系電話:181XXXX8842
郵編:53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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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貴公司通過郵寄方式遞交的關于“象山區(qū)鐵西垃圾中轉站和桂青路垃圾中轉站提升改造采購(項目編號:GLZC2025-G1-990490-YCZJ)”的質疑函,我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09時24分收悉,針對貴公司提出的質疑,我公司將質疑函轉達采購人桂林市象山區(qū)環(huán)境衛(wèi)生管理站,現采購人對質疑事項答復如下:
一、質疑事項1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1: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1、本次招標采購以滿足采購人實際需求為最終目的,招標文件所提供技術參數及其性能(配置)要求僅為參考性的數值和要求,并不構成限制性條款,各投標人可按照自身所投產品實際技術參數及其性能(配置)提供實質上等于或優(yōu)于招標要求的產品。
2、通過國家工信部車輛產品公告網站查詢,招標文件技術參數中每個產品均不少于三家供應商符合要求。技術參數及其性能(配置)要求不具有唯一性,未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未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供應商,不存在傾向性和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此項質疑不成立。
二、質疑事項2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2: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1、本項目除采購人代表外,所有評審專家均為廣西政府采購云平臺中注冊的廣西政府采購庫的注冊專家,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關的資格。評審時從政府采購云平臺中隨機抽取具備相應專業(yè)能力的評審專家。評審專家根據自身專業(yè)能力,并依據各供應商提供的投標文件(評審資料)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評標辦法進行客觀評分。
2、評標辦法中已明確規(guī)定詳細的評標原則、評定方法,評分標準中已規(guī)定只需投標人提供相對應的材料、方案或承諾。評審專家未在投標人提供的評審材料中評審出與評審要求不符的情形,則視為達到該項評分標準的要求,即能獲得對應的分值,且評審標準均與本次采購需求相關。本項目評標辦法中不存在沒有細化、量化、不客觀及評審標準與采購需求無關等情形。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綜上,此項質疑不成立。
三、質疑事項3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3: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類似業(yè)績是指和采購內容類似的業(yè)績,本項目分標1、分標2采購需求中均含3項不同的采購標的,在評審過程中有可能產生不同的理解。
綜上,此項質疑成立。
四、質疑事項4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4: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項目付款方式需基于采購的實際情況,以財政實際撥付的情況為準,且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項目,無“一年后再付清余款的10%”等條款,并未變相要求收取合同金額10%作為質保金,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投標人應依據采購文件付款方式要求以及其他要求,進行合理響應采購要求。
綜上,此項質疑不成立。
五、質疑事項5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5: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經對“信用中國”網站核實,確已無法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進行查詢,但可對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 進行查詢。
綜上,此項質疑成立。
六、質疑事項6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6: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經采購人確認,供應商所投產品符合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需求”中分標1、分標2的“技術參數及其性能(配置)要求 ”的,即可滿足此項要求,為避免出現歧義,本項要求將在更正公告中刪除。
綜上,此項質疑成立。
七、質疑事項7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7: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招標采購促進廣西工業(yè)產品產銷對接實施細則的通知》(桂政辦發(fā)【2015】78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廢止招標采購促進廣西工業(yè)產品產銷對接實施細則的通知》(桂政辦發(fā)〔2021〕78號)文件進行廢止,此項評分有可能排斥外地潛在供應商。
綜上,此項質疑成立。
八、質疑事項8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8: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經采購人核實,本項目分標2中對原有垃圾轉運車輛(2輛)、車廂(2廂)修復,未對其品牌型號進行公布,可能會導致潛在供應商報價預估錯誤。本項為已綜合考慮修復需達到要求的所有預算,但對其修復時需要詳細配件無法預估,此項須由供應商在獲悉其品牌型號后根據供應商自身能力自行預估并綜合報價。本項要求將在更改公告中公布需修復原有垃圾轉運車輛(2輛)、車廂(2廂)的品牌型號。
綜上,此項質疑部分成立。
九、質疑事項9及答復
(一)質疑事項9:詳見附件。
事實依據:詳見附件。
法律依據:詳見附件。
(二)質疑答復:
1、本項目采購產品為環(huán)衛(wèi)設備,均為大型設備,且環(huán)衛(wèi)設備運轉具有特殊性(保證城鎮(zhèn)生活垃圾能夠及時有效的處理,提升城鎮(zhèn)面貌,改善城鎮(zhèn)環(huán)境。),為減少設備的故障率,以及設備出現故障及時有效的處理,需要有完善的售后服務進行保障,要求提供售后服務網點有絕對的必要性。
2、本項目售后服務要求“4、在桂林市設有或承諾中標后在桂林市設置設備及車輛保修點/維修點。”,未強制要求潛在供應商在中標之前必須在桂林市設有設備及車輛保修點/維修點,潛在供應商可在投標文件中作出承諾,中標后再設置保修點/維修點。不存在“變相要求投標人中標前就設有本地化售后服務機構,增設投標人義務”的情形,不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供應商的情形,不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歧視待遇的情形,未限制、排斥其他潛在供應商。
綜上,此項質疑不成立。
綜上一至九所述,貴公司質疑事項1、2、4、9內容缺乏有效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故質疑事項1、2、4、9不成立,予以駁回。
貴公司質疑事項3、5、6、7、8部分或全部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十六條“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認為供應商質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對中標、成交結果構成影響的,繼續(xù)開展采購活動;認為供應商質疑成立且影響或者可能影響中標、成交結果的,按照下列情況處理:(一)對采購文件提出的質疑,依法通過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繼續(xù)開展采購活動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購文件后繼續(xù)開展采購活動;否則應當修改采購文件后重新開展采購活動”的規(guī)定,本項目做相應更正后繼續(xù)開展采購活動。
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的規(guī)定,貴公司如對本次答復不滿意,可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感謝貴公司對本次政府采購項目的關注與支持!
特此復函。
******有限責任公司
? ? ? ? ? ? ? ?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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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函.pdf (14.4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