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標文件》第5章 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注意事項:
1、不提供新點軟件格式招標清單,已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標準件,可自行導(dǎo)入軟件操作處理。
2、投標單位除提供招標招標清單中的表格外,單價分析表應(yīng)正常提供。
3、措施項目費用不單獨計,分類分項工程費用為包含措施項目費的綜合費用。
以上1-3條全部刪除。
現(xiàn)更正為:
投標報價注意事項:1、請各投標人按照給定的工程量清單格式進行投標報價。
二、修改后的《招標文件》及《工程量清單》請在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綜合交易系統(tǒng)一答疑澄清文件 ”及附件中下載。
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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