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舒城縣朱槽溝河防洪治理工程二期一標(豹子灣閘~清水路橋段)”招標文件疑問回復和澄清的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一、相關潛在投標人的提問己收悉,現做出回復,內容如下:
疑問1:聯合體投標,不同專業(yè)分工由不同單位分別承擔的,按招標文件聯合體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委派由組成聯合體的企業(yè)自行商定。那么其他班子成員(如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質量負責人等)委派是否也可以由組成聯合體企業(yè)自行商定。
疑問1回復:可以,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項目配備人員的委派由組成聯合體的企業(yè)自行商定。
疑問2:不同專業(yè)資質組成的聯合體,聯合體的牽頭人可有具體要求,可否雙方中指定任意一家作為聯合體的牽頭人。
疑問2回復:組成聯合體的企業(yè)可自行商定聯合體牽頭人,聯合體協議中需明確。
疑問3:根據投標人須知 1.4.1(4)與評分標準表 2.2.2(1)項目管理機構: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類似項目業(yè)績,項目技術負責人是否有業(yè)績要求。
疑問3回復: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每具有一個類似項目(崗位包括項目經理或技術負責人)業(yè)績得 3 分,最多得3分。
注:類似項目詳見招標公告要求,類似項目提供的業(yè) 績證明材料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1.4.1 項備注要求。項目經理資格業(yè)績可以作為評分業(yè)績。
二、澄清通知
本項目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8.1.1履約保證金中“(3******管理局審查批準,依法取得融資擔保業(yè)務經營許可證的融資擔保機構出具的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獨立保函。”修改為“(3)具體要求:②采用紙質擔保機構擔保的,應出具不可撤銷、不可轉讓的見索即付獨立保函”。
招標文件中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不承擔因投標人不及時關注網站通知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本通知作為招標文件重要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水利局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澄清與修改文件信息| 電子件名稱 | 電子件列表(點擊查看) |
| 澄清與修改公告 | 舒城縣朱槽溝河防洪治···變更公告.pdf |
| 澄清與修改公告附件 | 無 |
| 澄清與修改后招標文件 | 無 |
| 澄清與修改后招標文件正文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