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街道老舊小區(qū)及周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城中路、南一路)一期的
中標候選人公示
本******街道老舊小區(qū)及周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城中路、南一路)一期(A************001******委員會評審,確定******街道老舊小區(qū)及周邊配套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城中路、南一路)一期的中標候選人,結果公示如下:
中標候選人 |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中標價(元) | 項目負責人 | 工期 | 質(zhì)量 |
******有限公司 | ****** | 楊麗亞 | 不超過120天(日歷天) | 合格 |
******有限公司 | ****** | 陳淵貞 | 120日歷天 | 合格 |
******有限公司 | ****** | 盧經(jīng)干 | 120日歷天 | 合格 |
******有限公司 | ****** | 陳榮財 | 120日歷天 | 合格 |
******有限公司 | ****** | 施時楊 | 不超過120日歷天 | 合格 |
否決投標的情形 | ||||
被否決投標的投標人名稱 | 被否決原因 | 被否決依據(jù) | ||
******有限公司 | 在商務標評審中發(fā)現(xiàn),電子投標文件投標函中工期不滿足招標文件載明的施工工期要求。 | 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條款作無效標處理。 | ||
******有限公司 | 在資格標評審中發(fā)現(xiàn),電子投標文件中未提供企業(yè)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企業(yè)經(jīng)理、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chǎn)的副經(jīng)理、企業(yè)技術負責人)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和企業(yè)經(jīng)理任命書、企業(yè)技術負責人任命書、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chǎn)副經(jīng)理任命書。投標文件組成不符合投標人須知3.1條款。 | 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0.1條款作無效標處理。 |
公示時間:2025年08月23日~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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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渠道和方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投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答復之日起十日內(nèi)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向招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異議受理部門(招標人)******建設局,受理電話:0576-******
投訴、舉報受理部門:******建設局,受理電話: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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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有限公司(蓋章)
??????????????????????????????????招 標 人:******建設局(蓋章)
?????????????????????????????監(jiān) 督 部 門:******建設局(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