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縣“十五五”交通運輸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7月07日
四、項目名稱:新邵縣“十五五”交通運輸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
五、合同主體
采購人:新邵縣交通運輸局
地 ???址:新邵縣釀溪鎮(zhèn)??德?/span>2號
聯系方式: ******
******有限公司
地 ?址:長沙市天心區(qū)新聯南路126號
聯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名稱:新邵縣“十五五”交通運輸發(fā)展規(guī)劃編制
2.服務范圍:采購人指定范圍
3.服務標準及要求:
3.1服務周期:2025年7月底提交初稿,8月形成送審稿;2026年6月提交正式稿。
3.2成果文件:
(1)成交供應商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采購人交付符合要求的成果文件,具體為新邵縣“十五五”交通運輸發(fā)展規(guī)劃文本及相應圖集。
(2)成交供應商為實施本項目而提供的所有資料及工作成果所有權歸新邵縣交通運輸局所有,其中所引用內容不得有知識產權糾紛。未經新邵縣交通運輸局許可,成交供應商不得將相關資料提供給第三方。
(3)成交供應商應提交完整的項目成果,項目成果所有權屬于新邵縣交通運輸局,未經采購人同意,成交供應商不得外泄,不得擅自對外發(fā)表、出版,否則采購人有權追究成交供應商的責任。
3.3質量及驗收要求:
(1)本項目采用簡易驗收程序,成交供應商服務過程及提交的項目成果需滿足招標文件和相關法規(guī)政策并得到采購人認可,否則不予驗收。
(2)成交供應商應保證其提交的項目成果真實可靠,若因成交供應商提供的項目成果存在虛假或誤差導致采購人被第三方追責的,成交供應商須承擔采購人由此產生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購人賠償第三方的費用、律師費等維權支出)。
3.4驗收標準:編制文件需通過采購人簽字認可。
3.5須交付的成果資料:編制文本及電子檔(按需提供)。
4.服務時間:合同簽定之日起至2026年6月。
合同金額:叁拾伍萬捌仟元整(¥358000.00元)
履約期限、地點等簡要信息:合同簽定之日起至2026年6月、采購人指定地點。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七、合同簽訂日期:2025年7月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7月7日
九、其他補充事宜: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附件:采購合同掃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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